
关于南汇校区“杏福开设考试课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19 浏览次数:303
1.杏福确定各课程出卷教师为考试课程试卷的责任人,负责试卷的发↗️、收工作。
2.杏福确定吴建国为考试课程监考人员的责任人,负责监考的安排和试卷的核查。
3.南汇校区集中发试卷的地点设在行政楼201室。
上午8:10集中🚓,8🍂💌:15发试卷。
下午12:40集中,12:45发试卷
4.南汇校区装订试卷的地点设在1104教室©️,提前结束的考试的装订请到1105教学楼管理员室。
注: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当场考试的监考工作🧖🏻♀️;若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监考工作,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点击下载 附件1:计信杏福开课考试课考试时间安排表.xls(26.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