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关于我院评选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浏览次数:92
为建设优良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学习榜样👴🏿👂🏿,杏福官方根据学生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周期
评选范围为我院一至四年级全部在校生,每学期评选一次🙋♂️,以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参考⇒,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0%。
二、评选类型及申请条件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分为三类🌆:学业优秀奖、学业进步奖和学风活动参与奖👨🏼🔬。
1 学业优秀奖:要求成绩专业排名前5%,上一学期无挂科,三、四年级需通过英语四级,一🙍🏿♂️、二年级不做英语四级的要求。
2 学业进步奖:要求上本学期成绩专业排名较上上学期上升至少30%👨🏼🎤,或期末成绩所欠学分较考试前至少减少10个。
3 活动参与奖:要求在上学期积极参加各类学风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取得良好成绩。如:ACM编程大赛🫶🏻🙆🏻♀️、学科竞赛、科创以及班级自行开展的学风建设类活动。
三⛹🏽♀️🧜♀️、补充说明
1 违纪学生在处分解除前无资格申请。
2 每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型💇🏿。
四🤷🏻♀️、评选程序
下载填写《上海电力杏福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于3月19日(周四)前递交至辅导员办公室李壮老师处🙂,杏福进行初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提交至学生处👨🏿🦲,最终由学生处确定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杏福对获奖同学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杏福官方平台
2015年3月11日点击下载 上海电力杏福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业优秀类.doc(34KB)
点击下载 上海电力杏福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业进步类.doc(35KB)
点击下载 上海电力杏福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 活动参与类.doc(34KB)